《命名權人的招募》

使用城市設施名稱中的公司名稱,產品,品牌名稱等來決定暱稱(命名權)的權利被授予了私營商業運營商(贊助商),並且設施和服務的維護和管理獲得了命名權費用。我們正在尋找與業務目的一致的公司作為命名權利發起人。

招聘目標設施和地點

    庫拉市綜合運動公園(我們正在尋找整個公園的名稱權以及公園中的主要設施。)

業務對象設施名稱 街道地址
庫拉市體育公園 庫拉市平松2392
庫拉市體育公園的田徑運動場(天然草皮場) 同上
庫拉市體育公園的棒球場 同上
庫拉市體育公園體育館 同上
庫拉市體育公園內的人造草皮地面 同上
庫拉市體育公園的網球場 同上

*目前,天然草皮地面和人造草皮地面統稱為“卡拉足球中心”。

獲得命名權後,您將被命名為“○○足球中心”或“○○足球中心”。

合同期限,所需合同金額等

    合同期限:從Reiwa的第3年4月1日開始(3年或更長時間)
    合同金額:每年120萬日元以上(不含稅)
    資格:公司,個體企業等
    合同條件:設施名稱應包括“ Tara”。 (例如:〇〇姶吉吉棒球場)
    特殊:在設施標誌,設施手冊,城市主頁等上顯示暱稱。

招募期間,申請方法等

    招募期間:從1945年1月18日(星期一)至3月2日26日,第3年(星期五)17:15
    申請方法:將提交的文件帶到或郵寄到申請目的地(必須到達)